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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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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有关科室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:
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》(粤食安办综【2017】111号)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度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》(惠食安办【2017】62号)要求,市农业局作为惠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,承担相关考核项目工作。为做好我市2017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,现将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中涉及农业任务进行了分工(详见《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涉及农业任务分工表》),请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评并提供佐证材料,于12月22日前交局质监科汇总上报市食安办。 联系人:邹涛。联系电话:2891862
附件: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涉及农业责任分工表 惠州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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